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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监督进行时——新安县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集中点验及同步监督工作
更新时间:2021-03-24 19:04:00点击次数:1158次
			
			 
			
			
			
			
			
			
			
			为确保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近日,新安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县司法局开展的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和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检察监督。
	



	
	 
		   
	 
		     在各个点验现场,我院检察人员依法对现场的点验工作进行了监督。第三检察部主任龚军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学好用好《社区矫正法》,在熟知自身的权利、用好自身权利的同时也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好自身的义务,切实守住底线,不触碰法律红线,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回归社会。
	 
		   检察活动中,我院检察人员还与县司法局检查组工作人员一起抽查了部分工作档案,并与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谈话,深入了解了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检察监督,对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均要求县司法局检查组予以登记记录并督促进行整改,确保点验活动依法有序有效进行。通过此次检察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司法机关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通过检察监督,对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均要求县司法局检查组予以登记记录并督促进行整改,确保点验活动依法有序有效进行。通过此次检察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司法机关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