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检察院举行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仪式
为坚持依法维护公益,不断提高检察监督能力,借助“外力”形成支持公益诉讼监督合力,提升公益诉讼质效。5月26日上午,新安县检察院率先举行首届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来自县自然资源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安分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家行政机关的专业负责人受聘兼任检察官助理。

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晓锐及第四检察部干警参加此次活动。
聘任仪式上,我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水红宣读了《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聘请曹红星等十名同志兼任检察官助理的决定》。

我院第四检察部干警王亚姣宣读《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马晓锐对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职能及兼任检察官助理的条件、职责、履职保障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并为受聘的10名兼职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书。

马晓锐指出:将行政机关专业人才纳入公益诉讼办案中,目的是为了发挥行政机关专业人才专业优势,实现精准监督,提升检察公益诉讼业务水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效果。
下一步,新安县检察院将以此次机制建设和聘任兼职检察官助理为契机,认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工作理念,扎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深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合作,积极运用兼职检察官助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执法实践解决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遇到的专业问题,不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