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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之后,检察干警+巡河员联合巡河
更新时间:2023-04-03 17:06:00点击次数:1618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以法治力量守护黄河母亲河。3月31日上午,新安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河长办携手,来到黄河边上的石井镇,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主题讲座。石井镇副镇长周国丽主持,县河长制办公室业务负责人张铁军参加,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镇村河长、巡河员及全体村支书参加讲座。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仁玲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背景、意义、特点、亮点,详细讲解了法律细则,结合我院“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黄河千里大巡查”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对下一步黄河保护工作提出了建议。张铁军介绍了巡河员职责,并就如何履职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会后,检察干警与巡河员来到黄河边,举行“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携手共护母亲河”启动仪式,并开展联合巡河,共护黄河安澜。
下一步,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黄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践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合力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用法治力量携手共护黄河母亲河,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贡献新安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