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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专题培训暨警示教育会
更新时间:2023-08-07 10:07:00点击次数:1727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不断增强干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8月4日,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专题培训暨警示教育会。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建华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黄建华传达学习了《河南省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正负面清单(试行)》,对正负面清单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解读;并通报了最高检、省院下发的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玉田强调: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二是填报范围和内容要准确,要防止迟报、漏报、凑数填报、不规范填报等问题发生;三是要实现应报尽报,杜绝不实“零报告”;四是要发挥“头雁”效应,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记录填报,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