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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观摩】以观代练同进步 交流研讨共提升

更新时间:2023-10-27 10:26:00点击次数:1363次


       9月26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组织市县两级院检察干警,对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庭审观摩。县两级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受邀参加。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紧紧围绕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讯问,并运用多媒体课件直观展示案件证据,依法指控了犯罪事实。同时,新安县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认为被告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最后,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公益诉讼起诉人发表了出庭意见。


       庭审结束后,两级院检察干警召开座谈研讨会。会上,市检察院、瀍河区院、孟津区院、涧西区院、西工区院参加庭审观摩的检察干警对本次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肯定了庭审过程中刑民证据衔接、涉案金额计算、文书制作等亮点做法,同时从当庭讯问技巧、示证方式等方面提出了优化建议。

       在办案中提升,在总结中提高。通过庭审观摩与研讨,检察干警们以观代练,以听促学,以案代训,进一步提升公诉人出庭公诉技巧、法庭应变能力及案件办理质效,加强交流学习,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形成“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洛阳检察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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