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1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院党组牵头抓总,各部门协同联动、部门负责人全员参与的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架构。
(二)及时跟踪推进,确保整改到位。党组书记、检察长积极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组织召开县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重点关注,并及时加以推进,督促班子成员落实整改任务,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工作,各责任部门认真贯彻院党组整改工作要求。
(三)细化任务分解,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中共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三个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能够马上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一时不能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确保尽快、有效整改,目前整改率达到94%。同时,进行台账式管理,细化整改措施,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二、认真对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政治建设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
1.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市院《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敏感案事件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院实际,印发我院《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敏感案事件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二是严格按照重大事项、敏感案事件请示报告要求上报,截止目前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送4件重大敏感案件。
2.“三个规定”填报主动性不强
整改情况:印发第一季度“三个规定”通报,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对连续两个月零报告的部门进行约谈提醒,组织干警签订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89份。1-4月份,全院干警通过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6件。
3.案件评查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针对提出问题,进行重新分析整理,并制作评查报告,及时跟踪监督整改情况,组织评查案件33件。
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成果不够常态长效
整改情况:制定我院《公文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并印发各部门,进行学习;严格规范发文管理,按要求领导审核把关;制度汇编按要求定期更新。
5.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成果不够巩固
整改情况:已对照问题完善相关资料,9项专项活动缺少资料均已补充完毕。
6.落实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有关规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发函至司法局查询29名离退休干部是否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经查询不存在违规情况;二是建立新安县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谈话制度并抓好制度落实。
7.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撰写《关于新安县传统村落的调研报告》。同时积极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线索排查工作。截止目前,已经开展文物和文物遗产保护、公益诉讼黄河基层行、黄河千里大巡查、“保护母亲河 检察官志愿公益行”等四项专项活动,2024年,受理并立案涉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1件,文化遗址保护线索1件,目前均正在办理中。
(二)作风建设不过硬,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
8.控申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机制,压实信访办案责任。今年以来,所有信访实现面对面接谈信访人100%,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结果或办理过程答复100%。领导包案7件。已办结1件;二是严格落实院领导每周三在本院信访大厅接访制度,信访案件必须下访、听证制度,根据要求开展司法救助等实质化解措施。
9.送法进企业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涉企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企业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警示教育。2024年3月28日,我院就一起新安县香江万基铝业职工辛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组织开展庭审观摩。2024年4月24日,我院结合知识产权周宣传活动,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单位,到洛阳卓益家具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
10.法治副校长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由第五检察部专人负责提醒督促检察官按要求完成送法进校园任务每学期1次,目前已完成7次。通报第一季度完成情况,将该项工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确保年底完成全年任务。
11.刑事检察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督促法院尽快采取行动,法院回复已上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审中,后续我们将持续跟进;二是深入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积极推进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深入基层派出所,扩宽线索来源,注重抓好立案监督案件办案效果。2024年1-4月份,立案监督率3.21%。
12.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效果还需提升
整改情况: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近期围绕一起民事再审案件进行深入交流,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再审程序。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办理执行监督3件。
13.行政诉讼监督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与县政府联合出台《新安县“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不断夯实我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法治基础;二是全面调取县法院2023年度全部行政审判卷宗共150余本,正在逐一审查中,已发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线索1件,行政审判程序案件线索1件,贯彻穿透式监督理念,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线索1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件。
14.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目前存在问题的卷宗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归档到位,接受市院案件评查。2024年4月10日至19日参与市院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同时积极参加公益诉讼省市院组织的业务竞赛,通过学习竞赛提升办案能力。
15.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办案瑕疵通报各未检办案人,对照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所办案件对照整改,保证质量;二是已对第一季度所办未检案件进行评查,进一步规范办案质量;三是严格落实《新安县人民检察院“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强化办案质量的全面提升。
16.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因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更换,2018年-2022年案卡数据无法进行修改,已让案件承办人核实卷宗情况,作情况说明;认真学习《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并对各业务部门内勤进行轮训,强化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提高案件办理及填报数据的准确性。
17.信息化平台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由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专人负责信息化平台管理;二是通过“四官下乡”和生态环境日等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页,积极推广“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截止目前已有30多人注册成为新安县“益心为公”志愿者;三是已接收“益心为公”平台推送案件线索1件,正在立案调查中。
18.数字检察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到北京东城区院、昌平区院数字检察工作先进院学习并向干警们分享心得;二是本院模型已交付,通过近一年数据,分析出异常线索65条,针对重点线索实地调查中;三是业务条线确定应用模型20个(其中省院12个,最高检8个);四是探索全省平台和最高检平台使用方法,及时报送各类信息。
(三)纪律建设不扎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够有力
19.固定资产登记不完整
整改情况:截止目前,应记未记固定资产已全部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2次。
20.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次;目前省财政厅已上线凭证核查功能,该系统可极大程度避免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现象发生,同时我们也每月进行自查自纠,保证该现象不再发生。
21.工作作风不务实,检务督察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1-4月份共开展检务督察7次,印发检务督察通报7期,针对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见人、见事予以点名通报批评,发现问题8个,通报2人次。
22.“以案促改”工作存在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警示教育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周一例会组织各部门学习县纪委《关于开展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提醒谈话,组织干警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89份;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三是利用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等重要节点向全院干警发送廉洁提醒。
23.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出车记录和派车单,加强对派车和司机的管理。
24.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记录。2021年9月22日院务会记录已按照要求将内容补充完整,2024年已重新将院务会、班前会分类为两个本子。截至目前已召开院务会2次,班前会3次,均已按要求规范记录。
25.公章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按照公章管理规定登记
整改情况:安排专人管理印章,重新印制印章使用登记本,详细及时做好印章使用登记,标清用章日期、内容摘要、使用部门、审核人、经办人等。
26.收发文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我院《公文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并印发各部门,进行学习;严格规范发文管理,遵守程序、明确签发流程、从严审核把关。
27.案卷归档不及时、不规范
整改情况:截止目前,2022年、2023年共2124卷归档诉讼档案已全部归档,2024年已收集整理诉讼档案362卷;完善诉讼档案清查制度,明确档案归档时限、责任人、定期通报等事项;利用微信群提醒检察官及时归档2次;每季度制发督查通报一次,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共发出督查通报2次。
(四)组织建设有差距,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有短板
28.主题教育活动中,支部作用发挥不明显,缺少第三支部(老干支部)党员活动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三月份总支支委暨各支部党员大会上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通报并进行专项安排部署;二是学习《县直各单位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档案盒资料整理标准》,规范资料整理;三是按照有利于老干部工作开展的方式制定出全年学习计划,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外出参观体验式教学等内容,同时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划拨老干部党费计划,安排五月份老干部外出参观活动及主题党日活动。
29.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占比偏低,党性教育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三月份总支支委会暨各支部党员大会上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通报并进行专项安排部署;二是在各支部会议上安排学习《党章》相关内容,并对参加组织制度进行强调,要求党员干警按时按规参加组织活动;三是针对党务干部工作思路不清、工作方式单一等问题在总支支委会上进行专项培训,进一步学习《党章》及《党务干部工作手册》,同时要求党务干部丰富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及创新“x”模式。
30.第三支部“三会一课”不能按时开展,日常教育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老干部支部学习计划,并发放《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开展学习;二是要求老干部利用空闲时间到所在小区党员活动室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集中开展室内学习,同时加强自学,党总支每月电话对接学习情况。
31.内部交流轮岗不通畅
整改情况:通过党组班前会学习《河南省政法系统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干部交流轮岗方案》,下发至各部门通过周例会进行学习,对涉及重点岗位的人员严格按照轮岗方案执行。
32.人才梯队建设不合理,后备人才储备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开展青年干警大讲堂1次,庭审观摩1次;完成院中层干部调整工作;新入职人员与院经验丰富的干警结对,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共结对师傅与徒弟14人次,并签订师傅带徒弟责任书。
33.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部分人才短缺,有断档现象
整改情况:2024年招录五级助理1人,司法警察1人,修订完善《新安县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34.新安县检察院检委会为14人,不符合成员应为单数的要求
整改情况:新安县院检察委员会成员已调整到位,现为13人。
35.检察院看守所驻所未根据规定设置专任员额检察官
整改情况:已任命四级高级检察官杜鹏程为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
(五)履行巡察问题整改责任不到位
36.巡察整改存在“边改边犯”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8名干警进行谈心谈话;二是各部门通过周一例会开展第一季度干警思想动态分析,组织全体干警参与“三同步”工作教育培训会;三是以流程监控为常规手段,对发现的文书问题,及时通知业务部门及承办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截止目前已发出12份书面流程监控;四是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手段,定期对卷宗进行评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承办人及时改正。
37.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截至目前已邀请代表委员开展3次活动;二是制定班子成员、中层分包代表委员清单,结合“四官”服务,加大走访力度;三是分批、有组织到各村、各企业普法宣传,截至目前已开展6次。
三、持之以恒,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立足“当下改”,在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上下功夫。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进一步把任务要求落细落实,把责任压紧压实,确保整改全面深入、彻底到位,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着眼“长久立”,在深入推进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运用好县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引导党员干警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坚持标本兼治,以建章立制推动检察权更加有效地运行为目标,深入反思问题根源,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补齐短板不足,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内部管理、检察业务开展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围绕“常态抓”,在不断巩固巡察成果上下功夫。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落实好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专题会商制度,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日常、日常抓,抓反复、反复抓,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提升新安检察自身能力水平,为新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4356261;邮政信箱: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888号新安县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xaxjcyzzb@163.com。
中共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