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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3 16:12:00点击次数:5931次

       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处置固定式高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会议室影音系统。欢迎具有回收资质的公司到我单位实地查看此批资产进行报价,我单位资产处置小组综合评价后,决定中标公司。

注意事项:1、实地查看时间: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

2、实地查看联系人:游  17538850899

3、截止日期:自公告起3个工作日


新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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